(一)行人;
(二)非机动车;
(三)摩托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拖斗车、铰接式客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机动车;
(四)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
高速公路养护等作业人员和用于养护的专用机动车,不适用前款规定。
摩托车上高速的危害:
一、高速行驶给人和车的反应时间短,突发事件下,后方途经车辆极易撞击摩托车,如果遇到大货车追尾,后果堪忧。二、摩托车高速运转下稳定性不够,一旦发生车辆故障或者道路故障,容易引起摩托车侧翻,并导致驾驶员摔倒,一旦后车来不及避让,后果不堪设想。
三、相比于汽车,摩托车的主被动安全防护设施比较缺乏。操控不当,或者发生事故,“肉包铁”的特点,对摩托车骑乘人员的身体伤害更大。
编辑 | 邢丽明
审核 | 王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