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子河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职能移交的公告

文摘   2024-12-30 18:59   黑龙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管理,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对2023年10月8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黑教联(2023)69号)进行了重新修订。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共同商定,明确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管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鸡教联〔2024〕13号)通知要求,于2024年12月30日城子河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行政部门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权限已移交至城子河区教育局,城子河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行政部门不再审批和管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自本公告发布起,需举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与个人,请到城子河区教育部门对接业务;如果发现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培训的过程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文化艺术类培训,请向城子河区教育部门反馈,咨询电话:2422865。

特此公告。

 

鸡西市城子河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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