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暨邢台市第三届书法临帖作品展
征稿启事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十周年。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用书法形式讴歌新中国成立75周年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引领全市广大书法工作者、爱好者学习研究历代经典碑帖,植根传统,守正创新,展示全市书法艺术的最新成果,促进我市书法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为“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建设和“文化兴市”战略实施贡献文艺力量。邢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宁晋县委、宁晋县人民政府拟联合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暨邢台市第三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邢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宁晋县委
宁晋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邢台市书法家协会
中共宁晋县委宣传部
宁晋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宁晋县书法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
河北宁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组委会,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评审和监审委员会:由邢台市书法家协会组织省级以上书法家组成评审和监审委员会,公平、公正进行评审。
三、征稿要求
(一)投稿范围:具有邢台市户籍或在邢台工作、生活、学习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
(二)作品要求
1.书体不限。临摹、创作作品各一件。本次展览不收篆刻、刻字作品。
2.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局部)及作品释文。临摹作品的形式、规格尽量忠于原作,注意采用权威版本,临写时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创作作品要求应取法临帖对象,与临摹作品的书体、字法等元素基本保持一致,内容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为主题,歌颂“太行泉城、美丽邢台”,积极向上,提倡自作诗文,格调高雅的优秀古诗文亦可。
3.规格:尺寸以六尺(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为宜,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三)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最擅长的书体临摹及创作各一件,一次寄出,不接收第二次寄出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四)填写信息
为便于收稿登记,请务必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勿用笔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等。
四、作品评审
(一)拟定于2024年8月下旬由举办单位组织评审。遇有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特殊情况时,评审、展览工作将顺延。
(二)本次展览拟评出入展100名左右,并评出优秀奖20名,入选作品若干。
(三)为确保入展创作的真实性、稳定性,评委会将对投稿作者进行一定比例的面试抽查。在综合考察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抄袭及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凡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经评委会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法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评审结束后,由举办单位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四)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创作作品,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五)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临摹水平及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首展拟定于2024年9月下旬在宁晋县举行,并出版《邢台市第三届书法临帖作品展作品集》。首展结束后,择机在邢台市举办巡展。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一)入展及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本。
(二)非邢台市书协会员入展及入选具备加入市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三)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投稿作品均不退稿。
七、截稿时间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4年8月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地址
收稿单位:宁晋县书法家协会,收稿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工业街113号宁纺宾馆,邮编:055550, 收稿人:张先生,电话:13831940291,市书协咨询电话:15931991971(杨老师),信封注明“宁纺上城杯”。
九、其他事项
(一)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二)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三)举办单位拥有参展作品的展览、研究和出版权。
(四)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邢台市书法家协会。
邢台市书法家协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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