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微生活综合整理
资料: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发布
冬天来了
家里的取暖桌、电暖炉、电热水器
是不是都用起来了?
热乎是热乎了
就是电费着不住
为适当减轻“一户多人口”家庭
的电费负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印发了
《关于完善居民“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
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对满足云南省“一户多人口”
认定条件的居民用户
若选择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电价为0.51元/千瓦时
目前,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云政办发(云政办发〔2016〕73号),城乡居民用户用电优先执行电能替代电量和电价,跨月不清零,跨年不结转。
每年0-1560千瓦时,电价为0.36元/千瓦时;每年1561-3600千瓦时,电价为0.45元/千瓦时;每年3601-4680千瓦时,电价为0.50元/千瓦时;每年4680千瓦时以上,电价为0.80元/千瓦时。
但是,对满足云南省“一户多人口”认定条件的居民用户,若选择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全年电价为0.51元/千瓦时。
那么
什么是“一户多人口”政策呢?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办理?
如何申请办理?
“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是指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人口数达到一定标准后,给予电费优惠的政策。
如果年用电量超过6000千瓦时,家庭人口在6人及以上且未将住宅用于经营活动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向电网企业申请办理“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执行居民合表电价(0.51元/千瓦时)。
家庭人口数量以云南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薄》、《云南省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云南省核发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数量为认定依据。
居民用户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自申请日次月起生效,原则上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符合继续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条件的,应在期满前重新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转为居民阶梯电价。
符合条件的居民用户,可到属地供电所申请办理居民合表电价
镇雄供电局24小时咨询热线:
0870-3120476
0870-3122512
0870-3129088
0870-3129268
投诉电话:
0870-3122258
0870-3120474
0870-313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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