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连发3张警示函,“点名”这些券商
民生
2024-12-21 20:55
广东
近期,券商频繁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被行政处罚。12月20日,深圳证监局公布对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华鑫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在经纪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存在不足,华鑫证券则主要涉及经纪业务方面的问题。事实上,近期因场外衍生品业务违规而被监管“点名”的头部券商不止中信证券、招商证券两家。今年以来,中信建投、中金公司、中国银河、华泰证券、海通证券等大型券商均因场外衍生品业务存在违规被开具罚单。11月28日,江苏证监局对华泰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其中提到,华泰证券与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开展场外期权交易,且在开展过程中未能有效监测参与产品购买场外期权的占比情况。12月20日,深圳证监局公布《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指出,中信证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经纪业务管理存在不足,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存在不足。基于以上问题,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值得注意的是,中信证券及旗下分支机构屡次遭到各地证监局开出的“罚单”。11月27日,江苏证监局对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出具警示函,警示函提及,中信证券徐州建国西路证券营业部员工管理不到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员工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并且在知悉相关可能影响客户权益的重大事件后没有及时报告。9月,陕西证监局对中信证券陕西分公司及员工刘某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陕西证监局核查发现,刘某在中信证券陕西分公司任客户经理期间,向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私募基金产品。同日,招商证券、华鑫证券也被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与中信证券情况类似,招商证券也在经纪业务及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但在具体违规情形上略有不同。在经纪业务管理方面,招商证券被指存在部分业务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个别营销人员在互联网平台从事客户招揽服务或向普通投资者推荐高于自身风险等级的金融产品的问题。在场外衍生品业务方面,招商证券制度体系化不足,业务隔离不到位。在衍生品交易准入环节,尽职调查获取信息不全面,对交易对手真实身份、是否符合适当性要求核查不充分。在交易对手方后续管理环节,未持续充分关注客户交易目的,未有效落实负面客户管理机制。在交易风险管控环节,风险监测与留痕、保证金管理、估值模型管理等均有不足。对华鑫证券的监管措施只是经纪业务方面存在问题:一是经纪业务相关制度未及时修订。二是人员管理不到位。经纪业务总部个别合规人员未由合规负责人进行总体考核;证券经纪业务从业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执行未充分反映合规管理和廉洁从业要求。三是个别投资者适当性测试结果存在异常,但公司未采取相应措施了解并提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