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关于无偿献血者与保险公司的纠纷,引发了广泛关注。
据了解,此事发生在贵州一小县城, 当事人李女士,是一位很有爱心的人,从1998年以来一直坚持无偿献血,整整24年没有一年间断过。
可以说是当地当之无愧的“献血达人”!每当有人问起她为何如此执着于献血,李女士总是微笑着回答:“献血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但意外总是来的那么突然,事发当天,李女士骑着一辆小电车如往常一般去上班,在经过一个繁忙的十字路口时,一辆轿车突然闯红灯,将她撞倒在地。
李女士当场晕倒不省人事,被紧急送往当地医院,到达医院之后,由于她失血过多,医院安排了紧急输血,输血费用共5180元。
但李女士此前已累计献血超过40000毫升。按照现行政策,无偿献血者在临床用血时可以享受费用减免。因此,当地血站核实后,为她报销了全部输血费用5180元。
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了,但在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事情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转折。
保险公司认为,这笔费用已经被院方报销了,不应该再重复报销。
可李女士确认为,她被报销的这笔钱是国家政策,是她献血这么多年应得的福利,凭什么保险公司不赔偿,这对她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在商议无果的情况下,她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医院报销是国家给予献血者的福利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两者不能相互抵消。
最终,李女士胜诉,并要求保险公司全额赔付李女士在输血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不少网友表示:“判得好!不能让做好事的人反而吃亏。”
确实,善行义举不应成为权益受损的理由。法律应当保护每一个善意的付出,让每一份爱心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