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期食材,盐城一火锅店被处罚!
财富
2024-11-24 17:42
江苏
近日
“信用盐城”官网发布了
滨海一餐厅
被罚款1万元
2024年9月6日,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滨海牵肠挂肚餐厅)进行检查,在其厨房操作区发现24袋阿依喜冰粉粉固体饮料、5袋天味中式香肠超过保质期。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日予以立案调查,并对超过保质期的阿依喜冰粉粉固体饮料和天味中式香肠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2024年9月2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阿依喜冰粉粉固体饮料和天味中式香肠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因案情复杂,2024年9月30日本局对涉案的食品延长扣押期限至2024年11月13日,2024年9月30日案件调查终结。 经查,2022年9月6日当事人从淘宝平台“川渝农家特产食品0”店铺购进1箱(50g×140袋)阿依喜冰粉粉固体饮料,进价255元/箱(1.82元/袋)。其包装标识情况如下:产品名称冰粉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51018500433,生产日期2022/08/28,保质期18个月,产地四川成都,制造商四川阿依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净含量50克,规格140袋/箱。当事人使用该冰粉固体饮料制作冰粉,供消费者食用,售价6元/份。2024年1月24日当事人从清江浦区鸿恩二店百货商行购进100袋天味中式香肠,进价6.7元/袋。其包装标识情况如下:品名天味中式香肠,保质期26℃以下6个月,生产日期2023/08/28,生产许可证号SC10451150201034,净含量85g,制造商宜宾市长江肉食制品厂。当事人将该中式香肠,用于火锅涮菜,供给消费者食用,售价18元/份。2024年9月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24袋上述冰粉固体饮料摆放在其厨房操作区北侧货架自下往上第二层一黄色包装箱内,其边上同时摆放其他待用食品。同时发现5袋上述天味中式香肠摆放在在厨房操作区南侧自西向东第二张切配桌上方货架上,其周边同时摆放切配好的多种蔬菜、毛肚等待用食材。上述2种食品均于2024年2月29日超过保质期,当事人提供了该2种食品的进货凭证、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以及超过保质期后至检查当日的销售记录。经查实,共销售冰粉218份,销售金额1260元,销售天味小香肠78份,销售金额1404元。故本案货值金额2741.21元,违法所得2664元。2024年11月18日,滨海牵肠挂肚餐厅违反了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及其从属,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处罚金额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0.26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