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师宗警方、丹凤派出所
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有贪财之心,别把顺手牵羊不当盗窃。他人之财不可取,触犯法律不留情。
近日,师宗警方抓获一位顺手将晾在路边玉米“搬”进自己车里的男子,得不偿失,最终将自己“牵”进了派出所。
10月22日,师宗县公安局丹凤派出所接徐先生报警称,其家玉米被盗。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据了解,徐先生的玉米因放家里不容易干,便将玉米放在门口的路边风干。
22日凌晨,其父亲回家途中看到一名男子正在把玉米往三轮车内搬,搬玉米的男子被发现后就骑车跑了,徐先生的父亲也骑车去追,但男子骑着三轮车就上了高速,其父亲知道骑摩托车不能上高速,随后便报了警。得知情况后,民警迅速行动,在高速路上将违法行为人周某先成功抓获。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周某先如实陈述了自己偷盗玉米的违法行为。
目前,周某先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8天并处罚款300元。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勿以恶小而为之,贪小便宜顺手牵羊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准则,更可能触犯法律底线,需时刻保持自律和守法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来源:师宗警方、丹凤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