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摘要
株洲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公园管理所、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岗位竞聘的公告
为解决市公园管理所、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综合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市公园管理所、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岗位需求,根据《关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关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株编办〔2022〕58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市公园管理所、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岗位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共如下:
一、竞聘单位及岗位
市公园管理所综合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
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报名对象
市园林养护一所、市园林养护二所、市园林科学研究与技术指导所全体在编干部。
三、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德高尚,工作表现突出;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国家干部身份;
4.报考综合管理岗位人员要求: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优先;
5.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要求: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四、竞聘程序
(一)报名
竞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原则进行报名,于11月4日上午9:00至11月8日下午17:00,携带竞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城管局三楼会议室(308室)现场报名(地址: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竞聘资格。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
(二)资格审核
局人事科根据竞聘条件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竞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局人事科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11月9日17:00前将准考证发放给资格审核结果合格的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要求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和竞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考试方式。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命制笔试和面试试题,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笔试和面试。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
内容:时事政治,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公文写作基础、文字综合能力等。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3.考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11月10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上明确的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示。笔试、面试与综合成绩在市城管局官网上进行公布。
(四)考察
根据竞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竞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员。主要考察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竞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城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实际聘用岗位根据竞聘人员报考岗位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空缺情况确定(专技岗位可能出现高证低聘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纪律监督。局机关纪委对公开竞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要认真准备,严守纪律,如有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积极开展报名宣传工作。市园林养护一所、市园林养护二所、市园林科学研究与技术指导所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让每一位干部职工了解竞聘的范围、条件、程序和要求,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为竞聘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株洲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附件:竞聘报名表
注:网页版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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