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物医药研发和检测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一图读懂→

政务   2024-10-11 20:35   上海  

为加快我市打造新时代全球生物医药重大战略产业高地,有序推进生物医药研发和检测用物品进口试点,近日,市商务委等六部门印发《上海市生物医药研发和检测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试点方案》自2024年10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3日。


《试点方案》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市、区两级生物医药研发和检测用物品进口试点联合推进机制;建立“试点企业(研发机构)目录”制度;建设进口生物医药研发和检测用物品管理系统;规范试点业务流程;试点便利化通关措施;明确违规责任等六个方面。详见图解↓



《试点方案》全文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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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鸽

资料:上海一网通办总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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