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深圳这两个区公租房共上新619套!

民生   2024-11-05 00:00   广东  

最近深圳有五个区都发布了公租房配租相关内容

本次小编给大家带来了

大鹏新区(123套)

盐田区(496套)

两个区的公租房配租相关内容

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信息吧




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公租房配租





网上认租时间:

2024年11月2日9:00—2024年11月11日18:00。

网上认租时间截止时点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对象: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盐田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


户籍要求:以2024年11月1日18:00前属于盐田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登记为盐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为准。


注:2024年11月1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盐田区的在册轮候人,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图源:酷吧


配租面积标准:

单身居民:可选35平方米左右一房户型房源;


两人家庭:可选50平方米左右二房户型房源或35平方米左右一房户型房源;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所有房源


注: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房源情况:


✅租金标准:


✅看房网址:

1.鹏瑞南区尚府:

https://www.yj720.com.cn/t/luu1kknkaxb

2.卓越荣津瀚海湾名庭:

https://www.720yun.com/vr/34djO7eOvn8

3.海智云轩:

https://www.3dnest.cn/qverse/work/2DzMAVtOTJG

4.鹏广达时代广场:

https://show.3dnest.cn/work/?work_id=JiCPLogqKOX

5.臻湾云庭:

https://show.3dnest.cn/work/?work_id=H1tRVc4uGfZ

6.半山悦海花园:

http://360vryun.com/t/32bf39aedeef64c0


✅配租方式:

(一)选房排位规则

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房源建筑面积均低于70平方米的实际情况,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安排如下:

第一序位: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

第二序位:进入入围名单的认租申请家庭。

第三序位:进入候补入围名单的认租申请家庭。

第四序位:进入递补名单的认租申请家庭。

注:

1.各序位内选房顺序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

2.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详情扫描文章下方二维码获取)、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的权利。

(二)配租面积标准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情况,配租房源面积标准如下:

1.单身居民可选35平方米左右一房户型房源;

2.两人家庭可选50平方米左右二房户型房源或35平方米左右一房户型房源;

3.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所有房源。

注: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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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流程:

(一)看房

1.线上看房:看房网址详情扫描文章下方二维码获取。

2.线下看房:初审公示期间安排线下看房,具体安排于初审公示通告中明确。

(二)网上认租

符合认租条件且有意愿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盐田区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网址:http://zjj.sz.gov.cn/ztfw/zfbz/)—>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房源及户型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9:00—2024年11月11日18:00。网上认租时间截止时点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注:

1.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

2.信息变更:

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婚姻、低保等信息发生变化,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A座二楼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3.特殊家庭登记:

户籍在册轮候人中的特殊家庭未及时在轮候信息平台完成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前往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A座二楼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2023年8月1日)前(不含当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原政策”)或者《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政策”)相关规定。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地址:盐田区沙头角街道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009房,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未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公示网址:

http://www.yantian.gov.cn/cn/zwgk/zdlyxxgk/bzxzf/zfbzzc/。

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4年11月1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4年11月11日18:00。

认租家庭可于初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放弃认租申请,公示期内放弃认租不视为放弃选房,不计入弃选次数。

(五)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照选房排位规则确定合格认租家庭的选房排位,并在后续的选房通告中予以公布。

(六)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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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重要提示

(一)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可同时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选房名单。

(二)认租时,因未如实填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被民政部门中止收入财产核对的认租家庭,可在认租截止前向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补充提交收入财产核对申请,认租截止后不再受理补充申请。

(三)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如意向房源已选完,不可选非意向房源。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意向房源有房可选但未选房的;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深圳市盐田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认租。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六)关于本次供应房源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请咨询盐田区教育局(电话:0755-25228527);关于公共租赁住房落户问题,请咨询户籍人口管理部门(电话:0755-84460743)。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轮候家庭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进行选择,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以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项目提示

1.鹏瑞南区尚府

(1)本项目未配备热水器,一房户型不能开通燃气,需自行配备电磁炉。

(2)部分低楼层户型可能存在采光不足情况。

2.卓越荣津瀚海湾名庭

(1)本项目空调能耗3级(新能效标准),未配备热水器。

(2)卧室面积较小。

(3)部分低楼层户型可能存在采光不足情况。

3.海智云轩

(1)本项目空调能耗2、3级(新能效标准),燃气热水器能耗2级(旧能效标准)。

(2)部分低楼层户型可能存在采光不足情况。

4.鹏广达时代广场

(1)本项目空调能耗3级(新能效标准),燃气热水器2级(旧能效标准)。

(2)本项目部分户型存在采光不足情况。

5.臻湾云庭

(1)本项目一房户型厨房为开放式厨房,配有能耗3级(旧能效标准)电磁炉,不能开通燃气。

(2)本项目配有能耗2级(旧能效标准)燃气热水器,能耗5级(新能效标准)空调。

6.半山悦海花园

本项目房源为腾退房源,属较早建成项目,部分房源装修配置较低或未配置家用器具。如原配置家用器具无法正常使用或缺失,需由承租家庭自行维修、更换或购置。

注:以上项目均可能存在车位不足、周边噪音和交通拥堵情况,请各认租家庭结合自身情况谨慎认租。

(九)本通告由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投诉举报和监督

(一)政策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25365153。

(二)房源信息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83080347。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投诉举报电话:0755-253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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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家庭情况说明(解释)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信息源:

https://www.yantian.gov.cn/cn/service/zdywly/bzxzf/tzgg/content/post_11692300.html





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公租房配租





网上认租时间:

2024年11月2日9:00至2024年11月11日18:00。2024年11月11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无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对象: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大鹏新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


户籍要求:2024年11月1日18:00前属于大鹏新区户籍,且于2024年11月11日18:00前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大鹏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为准。


注:2024年11月1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大鹏新区的在册轮候人,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图源:酷吧


配租面积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一房户型;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二房户型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三房户型房源;


建筑面积超过70㎡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房源情况以及租金标准:


✅配租/排位规则: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四人家庭配租。结合本次房源及认租意向情况,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按照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纳入第二批次房源进行选房。

(一)第一批次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注: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

(二)第二批次选房排位规则

第二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四人认租家庭,五人及以上仅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以及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三)其他

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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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流程:

(一)网上认租

1.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9:00至2024年11月11日18:00。2024年11月11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无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2.有意向且符合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认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请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

(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房源配租条件且不存在异议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3.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户籍、住房、婚姻等),应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到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大鹏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窗口提交信息变更申请(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755-28333100。

4.特殊家庭登记:户籍在册轮候人中的特殊家庭未及时在轮候信息平台完成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前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2楼220室(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2023年8月1日后(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仅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且无有效收入财产核对报告的在册轮候人,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如实填写并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2楼220室(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工作日9:00-12:00,14:00-17:30)。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相关资料、选择适用新政策但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或收入财产核对结果报告未出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适用原政策执行。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2023年8月1日后(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且无有效财产核对报告的在册轮候人,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相关资料、经核对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取消配租资格。

(三)看房事宜。

1.看房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

2.看房地址和联系电话:

鹏溪苑: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深葵路552号,预约看房电话:15602446606;

招商东岸家园: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新北路80号,联系电话:0755-28333249;

南澳枫浪山花园(一期):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新创南路,联系电话:13418460951。

(四)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五)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第一批次合格家庭按照房源(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19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20~38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39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第二批次合格家庭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其选房排位将按上述规则并结合第一批次选房剩余房源情况另行公布。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六)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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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重要提示

(一)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

(二)不利因素

1.鹏溪苑项目为新供应项目,预计交付使用时间在2025年3月。请在册轮候人充分考虑入住时间,如有迫切住房需求,请慎重考虑。

2.鹏溪苑项目东北侧临近S30惠深沿海高速,部分户型可能会受道路过往车辆带来的噪音、粉尘、灯光、尾气等影响,请在册轮候人实际到现场看房后,再选择是否承租。

3.鹏溪苑项目房源地处偏僻,交通条件较差,可能对出行带来不便,请在册轮候人综合考虑后选择承租(具体的公共交通情况以交通部门提供路线为准)。

4.鹏溪苑项目房屋内具体附属设备设施不含沙发、柜子、床等软装。

5.南澳枫浪山项目建设时间较早,部分房源可能需要日常维护或修缮,可能给入住人员带来短期的生活不便。请在册轮候人实际到现场看房后,再选择是否承租。

以上不利因素,请在册轮候人慎重考虑,如确要选择需在签署合同的时候需签署相关知情书。

(三)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深圳市户籍在册轮候人具体名单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查看: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四)认租人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因在册轮候人较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请在册轮候人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留意后续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等信息,该网站是唯一官方信息发布渠道,以此为准。相关申请人依时办理提交资料、签约等相关手续。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六)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选房签约结束后,如本批次项目仍有剩余房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视情况统筹调配使用。

(九)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大鹏新区教育部门及项目辖区所属派出所意见。我局对学位、落户不做任何承诺。

(十)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本通告所有条款及规则。

(十一)通告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政策咨询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2楼220室(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咨询电话:

0755-28333561、0755-28333249。

投诉举报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2楼220室,投诉电话:0755-28333764、0755-88159462。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367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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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家庭情况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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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源:

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tzgg/content/post_11691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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