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那霍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郑树先 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员,分管平安法治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社区戒毒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按权限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防旱防风、 防灾减灾救灾(含森林防灭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村(社区)做好灾害预防和应 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按权限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那霍派出所、那霍司法所,驻点覃坑村、新塘村。
杨子劲 党委副书记,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自然资源(国土)、镇容环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协调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会同相关机构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工作。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那霍自然资源所,驻点水石村、石塘村。
周凤钦 党委委员,兼任副镇长,负责牵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承担“百千万工程”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管理、乡道村道建设养护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和殡改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驻点三渡村、谢观村。
梁文庄 党委委员,兼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分管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党员发展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绩效考核、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引进服务等工作。负责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负责动员组织辖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活动、公益慈善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公德教育。指导协调工会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那霍供销社,驻点石龙村、那霍村。
吴华鑫 党委委员,兼任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按权限负责党的纪律检查、监察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依照党章党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 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居)务监督工作。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建刚 党委委员,分管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武装和民兵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那霍电信支局,驻点马路村。
梁旭军 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农业农村、农业技术推广、林业开发管理、水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流转、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旅游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村镇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按权限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征地拆迁、园林绿化、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按权限负责和协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本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那霍供电所和水丰农场,驻点淡粉村、新村村。
黄爵谟 副镇长,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按权限负责体育、民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政务服务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和创卫巩卫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建立完善“三农”服务体系。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那霍卫生院,驻点茶山村、洋坑村。
邱婷婷 副镇长,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共青团和妇联等工作,负责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承担财政预决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统计、审计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镇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指导、监督村(社区)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协管三保工作。联系那霍农商银行、那霍邮政支局、那霍市场监督管理所、那霍物业所,驻点长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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