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济南国际合作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南国际合作促进中心为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中国—加勒比发展中心事务性工作,具体做好培训交流、各层级团组参访活动、协调推进国家合作项目、开展学术研究的服务保障等工作;完成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岗位
2024年度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济南国际合作促进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2人,招聘的岗位条件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8月21日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本简章发布之日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8月25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4年8月21日11:00—8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jinan.gov.cn/col/col22231/index.html)发布的报名链接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8月25日16:00后,招聘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计划取消及调整
报名结束后,日语翻译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西班牙语翻译岗位达不到1:3的,最低可放宽至1:2。日语翻译岗位达不到1:3,西班牙语翻译岗位达不到1:2的,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4年8月21日11:00—8月26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度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妥善保管至本次招聘工作全部结束,以备递补时使用。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形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逾期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口译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和技能(翻译准确程度、口语流利程度、语法准确程度、语音语调)、反应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面试成绩在当次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列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
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笔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二)笔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由本人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资格复审时间将在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5)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4年度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笔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笔试资格。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因放弃或取消笔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
六、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反馈有关信息的,视为放弃。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四)本简章由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31-51708655
监督电话:0531-51708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