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岑溪:巧解责任田互换“心结”

楼市   2024-09-26 21:25   广西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为期11个月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检护民生”专栏,记录梧州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的新动向、新进程。
















“感谢检察官!你们不辞辛苦多次为我们调解,这个结果我很满意,我自愿息诉罢访。”近日,岑溪市大业镇板么村年近80岁的梁某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感慨万分地说道,其因责任田互换问题所造成的“心结”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案情回顾



1986年,为了耕种与管理土地的便利,梁某与村民黎某互换了各自的责任田。2020年7月,因责任田地权属证明等原因,梁某要求黎某换回土地,但黎某以土地已交换为由拒绝返还。随后,梁某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认为互换的土地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且梁某持有承包经营权证,因此判决黎某应当返还梁某责任田,并将责任田上数十棵果树移往他处。


但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黎某仍不肯让步,一直没主动履行判决。2022年3月,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在处理涉案土地上的果树时遇到了实际操作的难题,导致执行过程进展缓慢。梁某因此多次上访,并向岑溪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承办检察官仔细查阅案卷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院判决实体、程序以及法律适用均无不当。为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岑溪市检察院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寻找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突破口。同时,充分发挥“府检联动”机制,联系法院、镇政府和村委会,多次上门与当事人交心,面对面沟通,全力化解矛盾。


由于双方积怨太深,梁某坚持自己的诉求,导致调解工作几度陷入僵局。经承办检察官多次协调沟通,双方终于同意在村委进行面对面调解。



在调解当日,岑溪市检察院与岑溪市法院联合调解,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提出了由梁某自行移除责任田上部分果树,黎某不再主张果树所有权的解决方案。检察官还就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了详尽的解释,逐步消除了双方的疑虑与顾虑,成功解开了缠绕双方多年的“法结”与“心结”。最终,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并签订执行和解协议。


当承办检察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时,了解到该责任田上的果树已基本移除完毕,双方的矛盾得到彻底解决。



来源 | 岑溪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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