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在心间 拒绝酒驾 | 倡议书

文摘   2025-01-18 11:48   云南  




干部职工及家属:

      文明行车事关道路安全和家庭幸福,酒后驾车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酒驾醉驾害人害己,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既是要求,也是常识。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更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为了社会的平安与文明,让我们一起养成健康良好的文明习惯。为了自身、家人和他人的幸福,维护好水文良好形象,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酒驾醉驾”,争做文明“驶”者!现向干部职工及家属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遵纪守法的示范者


争做遵纪守法的示范者


      酒驾醉驾已经入刑,干部职工及家属要积极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严于律己,不酒驾醉驾、不搭乘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敬畏法律,争当遵纪守法的示范者。



二、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者



      要向身边的亲人、朋友、同事宣传“酒驾醉驾”属于故意违法犯罪,必将受到纪律法律严惩;宣传饮酒后会造成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力变差、对车辆的操控力降低等常识,提醒驾驶人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宣传交通事故造成的惨痛后果,提醒驾驶人树立底线意识。



三、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践行者



      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格自我约束,严格落实工作期间不饮酒,严格做到不违规吃喝,培训期间不得聚餐、饮酒、接受宴请。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四、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劝导者


 的   的的的争做拒绝“酒驾醉驾”

      聚会用餐遇同行者饮酒,要规劝不得“酒驾醉驾”,帮助饮酒的同行者选择安全的交通方式离开,劝阻无效的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坚决不搭乘司机酒后驾驶以及存在其他危险驾驶行为的车辆,共同营造遵纪守法、安全驾驶的良好氛围。



五、争当文明健康生活的管理者



     文明饮酒,健康为要。过量饮酒有损健康,饮酒莫贪杯,树立“健康第一”和“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健康生活理念,自觉抵制酒驾,不劝酒、不酗酒,争做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管理者。


      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要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以及后果的严重性,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家人和他人的幸福,请握好您手中的方向盘,文明驾车,拒绝酒后驾车。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202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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