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讲求科学方法,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并重点阐释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把握好的“四对关系”,为更好凝心聚力推动改革行稳致远提供了科学指引。本文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邀您一起学习领悟。
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这就是我们说的改革和法治是两个轮子的含义。我们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穿透力。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尽快上升为法律。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要加快推动和协调,不能久拖不决。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既不允许随意突破法律红线,也不允许简单以现行法律没有依据为由迟滞改革。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不能让一些过时的法律条款成为改革的“绊马索”。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2024年9月14日,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10月29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要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
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要求贯穿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扎实稳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2023年12月29日,习近平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
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不得法则事倍功半甚至产生负作用。要坚持守正创新,改革无论怎么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等根本的东西绝对不能动摇,同时要敢于创新,把该改的、能改的改好、改到位,看准了就坚定不移抓。改革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坚持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增强整体效能,防止和克服各行其是、相互掣肘的现象。
——2024年5月23日,习近平在企业和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
要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破立并举、先立后破,该立的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
——2024年10月29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要坚持改革和开放相统一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要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坚定不移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2015年9月15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今年是改革开放45周年,要继续做好自身改革这篇大文章,既扩大开放之门,又将改革之路走稳。
——2023年9月27日,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坚持改革和开放相统一,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外贸、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2024年10月29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要处理好部署和落实的关系
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部署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是贯通的,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落实主体责任、抓好落实。在贯彻落实中,对中央改革方案中的原则性要求,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具体化;遇到改革方案的空白点,可以积极探索、大胆试验;遇到思想阻力和工作阻力,要努力排除,不能退让和妥协,不能松懈斗志、半途而废。要深入分析新发展理念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分析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法治领域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各地区各部门要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确保机构改革方案贯彻落实不打折、不变形、不走样,特别是要严格依据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和执行部门“三定”规定。“三定”规定作为党内法规和部门履职的基本依据,事权在党中央。“三定”规定经党中央批准后,部门就要严格按此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以高水平的履职能力和高质量的工作实绩作为检验机构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
——2023年2月28日,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处理好部署和落实的关系,改革方案的设计必须把握客观规律,注重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增强改革取向的一致性,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
——2024年10月29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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