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新疆人社推出“人社政策一点通”栏目,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网友疑问,让更多人感受政策温度。
问
小刘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该公司将签订的两份劳动合同均予以收回。小刘想要留存劳动合同,公司以需要备案为由拒绝,该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答:不合理。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应当将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一份留存。如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留存,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增加劳动者维权难度。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请其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留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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