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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如对拟遴选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意见。个人反映问题的,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具体详细,要求署真实姓名。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保护。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
受理单位:湖南省信访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受理电话:0731-81126121
湖南省信访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