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公安人员被严肃追责问责
职场
2024-10-16 23:39
广东
江西省纪委监委10月16日发布消息,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抢险救援、善后处置、事故调查作出部署。江西省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10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55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1.敖兵勇,新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主持工作)、四级高级警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2.徐诗龙,渝水区副区长、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吴桂平,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4.凌忠,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5.喻爱平,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治安大队一级警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6.周志荣,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天工路派出所所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警员。 7.曾菊平,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天工路派出所原民警,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低退休待遇,由享受技师待遇调整为中级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