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万宁对万城镇南山村委会铺仔村内的四户违法建筑依法拆除,涉及面积2296平方米。
当天上午,现场工作人员迅速到位,按照事先制定的拆除方案,有序地进行各项准备工作。为确保安全,执法人员在建筑四周拉起了警戒线,并安排专人负责疏散围观群众,避免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拆除过程中,各部门紧密协作,确保了拆除工作的高效与安全。
据了解,杨某某、王某某、何某某、莫某某分别在万城镇南山村委会铺仔村处占地并各建设一幢三层楼房,其中杨某某建设总占地面积1448.89平方米,王某某建设总占地面积302.11平方米,何某某建设总占地面积262.18平方米,莫某某建设总占地面积266.18平方米。四幢楼房均占用南山新居民点红线范围内土地面积218.64平方米至336.4平方米不等。构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版)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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