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包河区居民王女士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被骗6.3万元。
当天,王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地公安局民警,称王女士办理的一张银行卡帮助诈骗嫌疑人刷了两百多万流水,涉嫌洗钱。接着,对方称要将电话转给办案机关,让王女士配合处理,要是其不配合或者泄密,就要被判刑并罚款50万元。
该“民警”告诉王女士,犯罪嫌疑人刚刚被抓获,其名下账号也已经被封停,需要王女士向一个指定账户转账,以证明清白。
从未经历过这种情况的王女士,一下子慌了神,往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中转账了6万元,转账成功后,对方仍要求王女士继续转账3000元,发觉不对劲的王女士便到附近派出所求助。
了解情况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止付工作,为王女士挽回损失。
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更不会通过微信、QQ等做笔录,民警办案一律面对面;公安机关不会索要受害者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个人信息;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者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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