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信息公开栏

政务   2024-10-30 21:30   山西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现对忻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开。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接受任何形式影响公正执法的吃、喝、请、送,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红包、礼金及馈赠,不得以“事后感谢”为由收受好处和物品,不得在以培训、演练、消防站开放为名收取费用,不得在开展宣传活动中转嫁支付费用。决不允许在消防监督执法中滥用职权、违规执法,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索受钱物。凡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可进行投诉举报。

监督热线:0350-8638681 邮箱:xzxfzhk@163.com

地址:忻州市和平西街消防救援支队



一、职责权限


01

督促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02

按照权限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03

按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04

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05

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指导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06

核查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

07

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


二、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主体及人员


1.执法主体

忻府区消防救援大队、原平市消防救援大队、定襄县消防救援大队、河曲县消防救援大队、保德县消防救援大队、偏关县消防救援大队、宁武县消防救援大队、神池县消防救援大队、岢岚县消防救援大队、五寨县消防救援大队、代县消防救援大队、繁峙县消防救援大队、五台县消防救援大队、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静乐县消防救援大队。

2.执法人员


(1)忻府区消防救援大队


(2)原平市消防救援大队


(3)定襄县消防救援大队


(4)河曲县消防救援大队


(5)保德县消防救援大队


(6)偏关县消防救援大队


(7)宁武县消防救援大队


(8)神池县消防救援大队


(9)岢岚县消防救援大队

(10)五台县消防救援大队

(11)代县消防救援大队


(12)五寨县消防救援大队


(13)繁峙县消防救援大队


(14)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


(15)静乐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服饰标识


忻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可以行使消防监督执法权,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消防文员)不能行使消防监督执法权。

如何正确识别消防工作人员?


  消防干部服饰

辅助执法消防文员服饰

当您在工作交流、社会交往中

遇到消防工作人员时

请注意准确辨别其身份服饰和标识

当您对消防工作人员身份有怀疑时

要注意以下4点

👇👇👇

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编辑/栗欣雨   审核/陈宇骏 
制作/忻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推荐阅读

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行动

隐患曝光



忻州消防
消防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