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实施!推动民宿业高质量发展,德宏这样做→

时事   2025-01-07 15:20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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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德宏州推动民宿业高质量
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措施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详情如下
↓↓↓


德宏州推动民宿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试行)

为满足广大游客不同层次的住宿需求,进一步推动德宏州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合理规划布局

将民宿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国土空间、乡村振兴、旅游景区等规划中,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保障旅居民宿发展用地供应。完善民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加大力度支持建设通往民宿集聚区的交通道路及区域内饮水工程、广播电视、通信宽带、电力、消防、标识标牌等公共设施。支持旅游度假区、特色街区、传统村落、特色小镇、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示范村所在地,依法依规开展民宿集聚区试点或示范区建设,推动建成“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区域。


二、坚持品质引领

按照国家标准,严把民宿准入关和标准关,重点培育精品、特色、高端民宿。丰富民宿文化内涵,加强对民俗文化、非遗文化、红色文化等元素的挖掘和利用,并鼓励将其植入民宿设计建造和运营管理中。在主题客房、特色餐饮、农事体验、工艺研学、亲子课程等产品开发中,深度融入傣族剪纸、民族传统织锦、德昂酸茶、德宏咖啡等地域文化特色,打造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民宿产品,切实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建设一批高端特色精品民宿,通过品牌民宿自带的流量引客入德宏州。支持打造具有德宏区域特征和地方特色的旅游住宿品牌,推动民宿连锁经营、集聚发展,引导全州民宿向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三、提升服务水平

设置办理“民宿开办”综合受理窗口,简化民宿经营审批流程,为民宿经营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加强公共服务,推进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特别是在民宿集聚区、示范区,针对旅居人群分类提供健康管理和多元化旅居医疗服务。拓展完善乡村文化礼堂、道德讲堂、村镇戏台、农家书屋、文化体育广场、非遗传习场所等功能,打造村镇居民与旅居客群共建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新空间。鼓励支持村镇依托有条件的旅居民宿,开办服务村镇居民、工作人员和周边旅居客群的“邻里小食堂”。根植优质服务理念,加强专业人才培育培训,将民宿从业人员列入乡村振兴、商贸服务、餐饮住宿、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训计划,重点加强旅游民宿管家和员工的礼仪、餐饮、客房、接待等实操技能培训,提高民宿管家专业服务技能、人文素养和审美能力。推行个性化、专业化的管家定制服务,完善旅客接待、旅游咨询、行程安排、事务处理、文化体验、安全保障等服务措施,打造舒适、温馨的旅居环境。鼓励提升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广使用智能门锁、在线预订系统、智能家居等,实现民宿高效管理,为旅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体验。


四、加强宣传推广

积极推动民宿与线上平台合作,加强民宿与周边景区景点联动营销,发布和推广民宿旅游精品线路。整合旅游民宿尤其是等级旅游民宿资源,将旅游民宿纳入全州旅游产品宣传推广重点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多渠道推介旅游民宿产品、特色。在重要节庆和旅游旺季,及时发布民宿位置分布、入住率、停车场、交通路线等信息,为游客提供精准服务。


五、加大扶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和开发金融产品,推出“民宿贷”等特色文旅金融产品,积极推广信用贷款、随借随还循环贷等产品,对民宿经营主体合理简化贷款审批手续,鼓励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州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民宿行业担保支持力度,支持民宿经营主体创业。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探索通过回购、租赁、置换、退出等模式,依法有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房用于发展民宿产业。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依规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民宿产业。在依法取得相关用地手续,且符合消防、安全等规范后,允许建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范围内的配套设施、景观构筑物等。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对按照国家标准成功创建甲、乙、丙级旅游民宿的,每家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开展德宏特色民宿评定,对获评的每家奖励3万元;纳入限额以上服务业统计的民宿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六、强化规范管理

强化民宿客房价格管理,指导经营者合理定价,并及时对价格进行报备。加强对民宿业的培育和升限纳统工作,做好民宿业经济指标监测工作。建立旅游民宿经营主体“红黑榜制度”,重点对违法经营、服务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文明诚信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管和等级评定,实行季度通报,对“黑榜”经营主体视情况抄告相关电子服务平台、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加强民宿行业协会建设,鼓励民宿经营者加入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自律。


七、健全协调机制

完善德宏州住宿行业管理委员会机制,加强对全州民宿发展的统筹协调。建立旅游民宿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形成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公共服务、环境营造、安全保障等方面同向发力的综合治理格局,每季度‌统筹研究、‌协调解决民宿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本措施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资料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推送:杨雪梅

审核:塔顺 明雄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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