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姐说法 | 贩卖“假毒品”,嫌疑人获“真刑”......

文摘   2025-01-05 17:18   重庆  

日前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宣判

一起贩卖假毒品案件

被告人Z某因犯贩卖毒品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

并处罚金8000元

违法所得2300元予以没收



案情回顾



2024年1月19日,购毒人员F某主动联系被告人Z某,欲向其购买含有“依托咪酯毒品成分的电子烟“弹头”。二人在约定地点见面交易,F某支付750元毒资,Z某将1支电子烟“弹头”交给F某。1月28日,F某再次联系Z某,依旧是750元毒资和1支电子烟“弹头”,一手交钱一手交物。


次日,另一名购毒人员L某经F某介绍联系Z某,欲购买2支上述同款“弹头”,并转账800元。在双方到达交易地点欲进行交易时,Z某发现公安民警,便放弃交易并将随身携带准备交易的2个电子烟“弹头”丢弃、逃跑,但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经鉴定,被扣押的2支电子烟“弹头”均未检出“依托咪酯成分。Z某、F某、L某的现场检测报告书结果均呈阴性。


文昌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Z某以贩卖毒品的故意,多次将不含有“依托咪酯毒品成分的电子烟“弹头”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Z某所贩卖的毒品经鉴定未含有国家列管的毒品成分,且其并未知道该情况,贩卖毒品的行为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其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本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其退缴赃款,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本案的具体情况及Z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重庆禁毒提醒

要时刻提高警惕

切莫被“上头”电子烟迷惑

如发现有人贩卖或吸食

“上头”电子烟

请拨打110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来源:广州禁毒 法治时报



关注“重庆禁毒在线”
学习毒品预防知识


右美沙芬,列管!7月1日起执行

每个家庭都应该保存的防范攻略,请收好!


缉毒战线上的“猎毒尖兵”



重庆禁毒在线
发布权威禁毒资讯,普及毒品预防知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