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上半年征兵公告
根据年度征兵工作安排,2025年上半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就我县2025年上半年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征报名时间
(一)男青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18时。
(二)女青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18时。
二、应征报名对象
(一)男青年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二)女青年
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三、应征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有应征意愿的适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点击“进行应征报名”,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应征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参加初审初检。
(二)初审初检。应征报名并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应征青年由户籍所在乡(镇)武装部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对应征青年现实表现、身体条件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三)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根据兵役机关通知,县征兵办组织预征对象到指定地点参加征兵体检以及接受政治考核。
(四)役前教育。县征兵办公室利用5-7天时间,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的人员进行役前教育,主要淘汰思想意志不坚定、身体素质不过硬、集体生活不适应人员。
(五)预定新兵。县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
(六)张榜公示。县征兵办公室对预定新兵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批准入伍。预定新兵经公示无异议,由县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
四、应征基本条件
(一)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2.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4.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的文身,不合格。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二)政治条件
拥护和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现实表现良好,政治背景清白。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
五、经济优待政策
(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优待金标准参考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80%确定,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二)大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金标准。对从阿坝州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低于3万元/人、专科毕业生不低于2万元/人、全日制大学在校生(大学新生,不区分专科和本科)不低于1万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比照本科、专科学历落实有关入伍待遇,享受大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优待政策。
(三)服役期间立功受奖人员奖励金。获得中央军委授予的荣誉称号、获得战区和军兵种授予的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 荣立二等功、荣立三等功、被评为“四有”军人 (军官、军士、义务兵、学员)的,奖励金分别按不低于3万元、2 万元、1万元、0.8万元、0.5万元、0.1万元的标准发放。
六、助学优待政策
(一)保留入学资格。大学生入伍,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二)复学可转专业。大学生退役士兵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三)专升本免试。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四)考研免试加分。大学毕业生入伍退役后(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入伍退役后并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国家设立8000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兵役表现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学费补偿代偿。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大学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七、发展前景
(一)免试攻读军校条件。①“双一流”(国家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的在校生士兵(保留入学资格或者保留学籍);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一本控制线;③军事共同科目考试成绩优秀;④所学专业符合军队建设需要;⑤满足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身心条件,以及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其他条件。
(二)参加军队院校招生考试条件。①服役1年以上,不超过3年(截止当年6月30日);②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③未婚,年龄不超过22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放宽1岁(截止当年1月1日);④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三)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条件。①中国共产党党员;②在推荐单位担任班长1年以上,技术尖子须在本专业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止当年6月30日);③获得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奖励;④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⑤年龄不超过25岁,其中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9岁;⑥中士以下军衔,服役满1年、不超过8年(截止当年6月30日);⑦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四)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条件。①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②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③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止当年6月30日);④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五)选改军士。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后可选取为军士。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军士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应征报名咨询电话:0837-252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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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泽郎华珍
来源:金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