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蒙古这些集体和个人拟获全国表彰

民生   2024-08-31 10:31   内蒙古  


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表彰近年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根据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了35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70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30日起,至9月3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
(010)66508638 66508618
电子邮箱:mztjjb@neac.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612室
邮政编码:100800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
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拟表彰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兴隆巷街道清泉街社区党委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局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蒙兀室韦苏木委员会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桑宝拉格苏木巴彦乌拉嘎查党支部


  国家税务总局伊金霍洛旗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绿化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国营新华林场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镇赛汗乌素村党委


  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东风镇宝日乌拉嘎查党支部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讲师团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拟表彰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

  王强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原科学技术局)退休干部


  尼玛(女,蒙古族)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恩格日乌苏嘎查牧民


  齐晓景(女,蒙古族)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人民政府乡土人才孵化中心主任


  关慧明(达斡尔族)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中心推广研究员


  那申乌日塔(蒙古族)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退休干部


  孙金松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


  李一芝(女)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街三顺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健美(女,鄂伦春族)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中心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现担任大杨树镇多布库尔猎民村驻村工作队员)


  何生海 内蒙古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教授


  张志伟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阿拉坦巴根那(蒙古族)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研究员


  陈凤君(女)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教育局副局长


  宝音德力格尔(蒙古族)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公安局潮格温都尔镇派出所教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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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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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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