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因患重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长沙市总工会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全市已参加2023年或2024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只参加单一年度的仅统计参加年度)的住院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含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补助和二次补助)报销、工会医疗救助帮扶(指建档困难职工)以及社会救助后,个人自负医疗治疗费用仍然超过5万元(含5万元)且符合大病关爱帮扶条件的职工进行帮扶。
帮扶标准为个人自负治疗费用超过5万元(含5万),不足10万元的,按照1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超过10万元(含10万),不足30万元的,按照2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超过30万(含30万),不足50万元的,按照3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超过50万元(含50万),不足100万元的,按照4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超过100万元(含100万)的,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现对长沙市2024年度(第五期)大病关爱行动拟帮扶对象名单及帮扶金额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6日。
二、公示内容:长沙市2024年度(第五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拟帮扶对象名单及帮扶金额明细表(见附件)。
公示说明:公示期间对拟帮扶对象及帮扶金额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26日17:00前向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反映。
联系电话:0731-84459194
长沙市总工会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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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市总工会
编辑|阙胜瑶
审核|唐朝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