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下降
各种野外用火活动增加
稍有不慎
就会引发森林火灾
给生产生活和森林资源
带来巨大损失
森林草原防灭火天天讲
但还有人不听招呼
以身试法
非要在野外用火
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请大家引以为戒!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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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公安局110接警平台接群众报警称:“克枯小学后面山上起火了”。接警员立即指派灞州派出所民警前往处置。民警抵达现场后,发现两村民分别在自家林地违规野外用火,及时与消防、灞州镇政府工作人员将火扑灭,并对二人进行批评教育。
经公安机关会同灞州镇人民政府调查,查明,村民周某某、余某某两人为整理林下地面,分别在自家果林地里,点火焚烧枯草、树叶,违规野外用火。
11月27日,灞州镇人民政府按照阿坝州森林草原防火“法七条”,森林草原防火“法四条”等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灞州派出所
编辑:李晓琪
审核:杨跃、尹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