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日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政务
2024-12-24 17:01
西藏
(2024年12月23日定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24年,定日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在自治区、日喀则市两级人大法制委员会的悉心指导和定日县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指引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日喀则市及定日县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学习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秉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扎实有效地推进备案审查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度我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施情况汇报如下:2024年,我委共接收备案文件2份,其中仅定日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定日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被正式确定为规范性文件。我们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规定,完成了备案接收、登记存档、审查评估等工作,并在西藏自治区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另一份文件则因不符合备案要求,已按程序退还原单位。(一)深化学习研讨,提升审查能力。一是积极参加培训。2024年,我们克服一切困难,积极选派干部参与市人大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2次7天,有效提升了我委备案审查工作队伍的专业技能。同时,组织“一府一委两院”相关人员参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网络培训一次,拓宽了规范性文件报备单位的知识视野。二是强化交流互鉴。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交流群”,电话及微信沟通等方式,与兄弟县法制委保持密切联系,交流经验,共同提升工作水平。三是深化理论学习。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全国人大网、自治区人大网等平台,深入学习《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确保条例精神入脑入心,指导实践。(二)加强协调联动,推动工作落实。一是主动对接问询。我委每季度至少通过电话或上门联系“一府一委两院”文件备案工作人员,了解其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确保无遗漏。二是上门指导服务。我委每季度主动赴“一府一委两院”,检查下发的文件情况,解答疑问,避免“有件未备”的情况发生。三是严格审查把关。我委对定日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定日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进行细致审查,与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及各专委会协调作战,查阅相关资料,咨询司法部门,与县政府深入沟通,确保文件合法合规,符合上级精神及本地实际。尽管我们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规范性文件范围界定模糊。目前我县“一府一委两院”主动备案的意识逐步提升,但最终需要进行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较少。下发的文件中多为转发的上级文件或与县委联合下发的文件,部分文件界定范围模糊,给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二是审查队伍专业能力不足。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专业性要求越来越高。然而,目前我们的审查队伍中,部分人员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和审查技能,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审查任务,影响了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有缺。目前,我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点放在了我县“一府一委两院”,对其下属行业部门监管和督促还存在欠缺,备案审查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我们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单位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报送要求和时限,确保规范性文件能够及时、准确地报送备案,切实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我们将加大对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我们将充实备案审查工作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查人员,提高整体审查能力。四是完善工作机制。我们将深入各政府单位开展调研检查,召开相关座谈会,共同出谋划策,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终 审:旺 庆
复 审:徐 超
初 审:加 措
编 辑:次仁达瓦
来 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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