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公告

政务   2024-08-20 11:13   内蒙古  
全旗优抚对象:

为进一步提高我旗优抚对象数据的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优抚资金安全运行、优抚对象权益有效保障,现就我旗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年检)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年度确认的范围为,我旗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度优抚对象确认工作从8月20日起到9月20日(工作日)。

地点:退役军人事务局115办公室进行年度确认。

三、注意事项

1.优抚对象需携带二代身份证确认身份。

2.规定期限内未进行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并无法取得联系的,将于次月停发抚恤定期补助金。

联系电话:0474-5699482


察右中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贯彻党中央、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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