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旗优抚对象数据的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优抚资金安全运行、优抚对象权益有效保障,现就我旗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年检)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年度确认的范围为,我旗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度优抚对象确认工作从8月20日起到9月20日(工作日)。
地点:退役军人事务局115办公室进行年度确认。
三、注意事项
1.优抚对象需携带二代身份证确认身份。
2.规定期限内未进行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并无法取得联系的,将于次月停发抚恤定期补助金。
联系电话:0474-5699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