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立足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对构建全面支持创新体制机制作出全面部署。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对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作出安排。省科技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改革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在省委科技委员会的领导下,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组织机制,改进科技计划管理,激发创新主体活力,营造开放创新生态,推动构建全省“一盘棋”科技格局,加快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
2023腾冲科学家论坛开幕式。肖君/摄
优化科技创新组织机制
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围绕培育壮大“三大经济”,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部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一体化配置项目、资金、平台、人才、数据,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机制,提升科技攻关效率。到2026年,力争突破200项以上产业关键核心技术、100项以上制约安全和发展的技术瓶颈,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400亿元。优化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支持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高校开展基础研究、前沿探索和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中央驻滇、省属科研院所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解决重大科学问题,面向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探索建立面向市场的“造血功能”和成果转化反哺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力量体系化、协同化,不断提升创新整体效能。支持各类创新平台强化源头创新和产业孵化功能,立足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完善实验室体系,提升重点产业链创新平台布局比重,推动在滇国家级创新平台量质双升。深化科技开放合作,充分发挥腾冲科学家论坛的辐射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搭建国际联合创新平台、研发中心等,推动国内外创新资源在云南落地转化。到2026年,围绕重点产业新布局建设1个云南实验室、20个省重点实验室、20个省技术创新中心,累计建设国际联合创新平台100个。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探索建立“企业出题、政府立题、联合答题、市场判题”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以需定研,搭建一体式、全链条服务平台。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科技攻关任务,牵头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云南实验室等,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建立中央研究院,推进上下游企业联合开展体系化、任务型技术攻关。强化国有企业以创新为导向的考核与激励,激发国有企业创新“领头雁”作用。聚焦新领域和新赛道,实施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行动,提供“一企一策”精准服务。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推进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4个工程。持续打造“彩云汇”科创品牌,探索“以赛代招、批量引进、集群发展”的科技型企业引育新路径。到2026年,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达3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超过4300家,新培育1至2家独角兽企业、5家瞪羚企业。
近年来,云南坚持以改革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加快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到3233户、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增长至269.4亿元,比“十三五”末分别增长1倍、4倍,以云南实验室为引领的创新平台在稀贵金属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不断实现突破。图为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云南展区。肖君/摄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
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
研究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措施,建设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推动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催生新质生产力。支持全国范围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机构以“技术入股+现金入股”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探索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平台,支持成果转化取得实质性进展的科研团队依托成果转化所在机构离岸申报顶尖团队。健全完善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成果评价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分红等激励机制,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化改革。到2026年,建设5个以上中试验证平台,全省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350亿元以上。
改进科技计划管理
提升科技创新投入效能
加强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强化省级科技计划在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前瞻性、引领性、系统性布局。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密切合作,从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凝练技术问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协同培养科技人才。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构建基础研究多元投入体系,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支持基础研究。加强财政科技经费管理使用、科技成果转化等激励政策统筹,增强科技、财政、审计、纪检等政策取向一致性,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
大力发展科技金融
助力科技企业成长
加强对科技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深化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促进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企业融资对接,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需求。到2026年,力争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年度新增授信不低于2000亿元,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获得率提高至60%以上。加大对重大科技任务的金融支持,加强银行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创业投资、债券以及财政引导等多项政策联动,大力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构建丰富的科技金融产品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创新再贷款、科技创新担保计划,壮大耐心资本,探索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年金资金等长期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机制。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对创业投资机构科技成果转化领域股权投资符合条件的给予风险补助。
健全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
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
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相结合,探索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深化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完善同行评价、分类评价、长周期评价、代表作评价等,将科技评价制度与资源配置、人事、薪酬、激励、奖励制度等其他制度联动设计。建立绩效目标清晰、评价导向鲜明、结果反馈有力的科研机构评价制度,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科研人员,增加横向课题业绩权重,重点评价其对成果转化及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对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攻关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不同类型人才,建立相应评价标准和体系,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让科技人员既有“名”又得“利”。
编辑:范婷婷
校对:王薇
审核:洪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