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并不是用来掩盖所有过错的通用药。人们常说“他/她年纪小,不懂事,别和他计较”,对方也往往选择原谅。然而,原谅并非因为“年纪小”,而是因为“年纪小的人犯错多为无心之失”。
不过,二十多岁已经算不小了,应该懂得一些责任,犯错多半不再是无心之失,而是故意为之。若还能以“年纪小”为由期望别人迁就自己,那简直是胡闹,这种情景竟然真实地发生在河南郑州某小区。
一场口角围绕着一男一女,中年男子反复请求女子退还钱款,而年轻女子却不肯归还,并表示:“我才20多岁,你们就该让着我,你们欺负人!”这令许多旁观者百思不得其解:这是怎么一出闹剧?
其实,中年男子是快递员王师傅,在送快递时不小心丢失了一个包裹。他联系了接收到道歉电话的年轻女子,希望补偿。年轻女子最初的态度并无问题,双方商定好赔偿金额,王师傅支付了536元,看似两清。
然而,王师傅后来找到了失物,迅速将其送到年轻女子手中,却遭遇了女子的拒绝退款。多次沟通无效,王师傅只得求助媒体,一番纠纷便演变成一场闹剧。
围观者见证了一幕幕,然而,年轻女子在场众人面前仍固执己见,声称被威胁,并吐露一些过激言论。为求公正,王师傅准备提供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然而,年轻女子改变了战术,声称自己的脸皮受损,需额外赔偿。
年轻女子男友也发表了看法,声称王师傅曾威胁过他们。不过,王师傅解释称这是电话内的对话,而他在丢失包裹后,无理由退回536元。他愿意赔偿,但不愿意全额退款,希望双方都妥协一些。
法律和道德上,年轻女子应当归还钱款或者包裹,因为王师傅已经进行了合理的赔偿。快递的所有权并未与年轻女子有关,而是属于快递公司,即便包裹上写有她的名字。
王师傅找回包裹后送给年轻女子,如果她不愿意接受包裹,就无需退还536元。但若接收包裹,就应退还536元,否则会侵犯王师傅的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王师傅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提起诉讼寻求支持。
然而,双方争执不下,王师傅只好放弃,表示“爱退多少就退少少算了”。年轻女子突然嚎啕大哭,声称“我才20多岁,不让着我,竟然欺负我”。这让围观者哭笑不得,对于20多岁的人撒泼求人迁就,实在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