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外培训广告活动,日前,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寒假期间校外培训广告提醒告诫书。
全省各校外培训机构及广告经营主体要坚持正确导向,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使用“升学率”“通过率”等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得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广告内容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群众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的网站、微信小程序等网络渠道,或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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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27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689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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