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盗窃、扒手机,近段时间以来各类侵财案件频发。为深入推进“迎双节 保平安”集中行动走深走实,海城公安持续加大对侵财性违法犯罪的打击和整治力度,坚持“快速侦查、快速破案、快速挽回损失”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的平安。
近日,海城市公安局西柳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和迅速行动,成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并为受害人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
近日,西柳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感王镇某村居民董某报警,其家大门和房门门锁均被损坏,家中的手表、背包、手机、玉石吊坠等多件贵重物品被盗走,一同丢失的还有一辆本田牌CBR300摩托车,损失价值约为20000余元。
光天化日实施盗窃,小偷猖狂至极,令人发指。
接到指令后,西柳派出所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并展开侦查工作。经过仔细查看、分析,判断该起案件为入户盗窃,随即启动了快侦快破机制。
由于案发现场位于农村,行人稀少,且附近无相关视频设施,民警随即扩大侦查范围,在深入走访群众的同时,调取案发时间段现场周边的视频录像,逐一排查出现的可疑车辆及人员。经过多方努力,终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庄某某及其逃窜行踪,并在营口大石桥市成功将其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庄某某(男,46岁,黑龙江省龙江县人)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12月28日下午庄某某从大石桥市乘客车来到海城感王镇,见董某家无人,便翻墙进入董某家中,拽开门锁,在卧室盗窃手表、手机、背包、玉石吊坠等物品。出门时,见董某家阳光房内停着的摩托车,便找到钥匙欲骑摩托车离去。因董家大门紧锁,庄某某便用大门旁的锄头敲坏了大门锁后骑车逃跑。同时,庄某某还如实交代了其曾于9月30日在大石桥市实施入室盗窃,盗得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两部手机、一块手表和一副蓝牙耳机的犯罪事实。经查,庄某某系盗窃惯犯,曾于2018年因入室盗窃被大石桥警方抓获,并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久,他再次重操旧业。此次盗窃行径,将使他再次面临法律的严惩。为了尽快挽回被害人损失,民警乘胜追击,追回董某被盗的手表及摩托车等部分财物,并返还给被害人董某。目前,犯罪嫌疑人庄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时至年终岁尾,侵财盗窃案件频发,而入室盗窃犯罪作为一种常见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涉及千家万户,必须提高警惕,引起重视。同时,入室盗窃犯罪还是一种可防性案件,只要我们增强防盗意识,落实防盗措施,绝大多数被盗案件是可以避免的。1.出门务必关好门窗,反锁防盗门,不将钥匙存放在门前脚垫下、花盆里等自以为安全的地方;2.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折、贵重物品不要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放在一起;3.楼内、院内发现可疑人员,应提高警惕,核实身份,及时告知物业部门或联系社区警务人员;4.夜晚睡前务必从室内用钥匙反锁防盗门,并将钥匙与锁孔处于垂直状态,可减少被技术开锁入室盗窃风险;5.夜间休息时不要将放有钱包的外套、手提包放置在室内靠窗的醒目位置,谨防被“钓鱼”盗窃;6.外出旅游或长时间不在家时,如具备条件,建议在周边安装视频录像设备,或开启家居安防设施;7.邻里相互守望,遇可疑情况互相提醒,遇到危险互相帮助。8.家有万贯,不可露富。特别是不可在社交媒体上“炫富”,防止被居心不良之人惦记,给违法犯罪提供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