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两地领导干部职务调整

财富   2024-11-26 12:19   江西  


新余公示、任免一批干部

具体如下↓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将以下拟任人选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刘劲松,男,汉族,1971年1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现任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正县级),拟任市直单位党政正职。

张慧芳,女,汉族,1973年8月生,民盟盟员,大学,现任市自然资源局人事财务科(离退休干部科)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上述公示对象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止。



渝水区人大常委会补选胡军、郭峰、潘婷为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上述3人的代表资格有效。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281名,现在实有代表264名。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任命:
潘婷为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任命:
邹瑜为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范南烨的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
潘婷的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决定免去:
彭勇的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免去:

欧阳峰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涂群辞去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黄立新辞去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涂群的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宜春一地人事任免
具体如下↓


高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2号)


高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决定任命:

刘贺为高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李春华的高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现予公告。


高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高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3号)

高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免去:

陈元庆的高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高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高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4号)

高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决定:接受韩建因工作调整辞去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高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并报经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高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5


来源:江西政读、高安人大

编辑:曾文娟
复审:陈   晓

审签:何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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