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没有利息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是无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享受财政贴息,学生毕业后产生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承担,从毕业当年起,每年11月1日—12月10日必须偿还本息一次,最迟不得超过12月20日;合同最后一年还款截止时间为9月20日。如果学生在毕业当年的8月15日前提前还清借款的,就不会产生自付利息。
二、如何打印合同?
从2017年开始,我市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无纸化办理,签订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自行打印合同。
三、贷款如何发放?
现场受理完成后,学生需持《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并督促高校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确认无误后,贷款将会于11月中旬直接发放至高校。逾期未录入电子回执的,贷款合同将被谢绝。签订合同后因故需放弃贷款的,要在10月10日前主动联系高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合同谢绝,否则后果自负。
四、查看贷款审批进程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查看“贷款审批进程”。
五、学生申请贷款12000元,但是学校扣收10000元,这种情况怎么办?
签订合同金额是12000元,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就是12000元;学校电子回执是10000元,表示学校只收取了10000元,剩余的2000元会留在学生合同上的支付宝里(140581a打头的账号),学生可以登录支付宝账户进行“实名认证”后“提现”当作生活费使用。
六、如何办理续贷?
申请贷款成功的学生需一年内至少登录两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第二年如需续贷,不需要再到现场办理,通过网上远程办理即可。
七、如果休学、继续升学,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吗?
如果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升学或者中途休学,学生或家长应持本人身份证、新的《录取通知书》或《休学证明》到高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
八、还款政策
1.正常还款。从毕业当年起,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最迟不能超过12月20日,必须偿还本息一次。合同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逾期将产生罚息和违约后果。
2.提前偿还本金。提前偿还本金首先要进行“提前还款申请”(可以网上申请,也可以到现场还款时现场申请),然后才能还款。每天均可进行申请,每月一次机会。提前偿还本金可一次性结清合同,也可以每次偿还大于等于500元的整百数。建议:有条件的学生尽量选择提前偿还本金,本金减少,产生的利息就会减少。
九、违约后果
因未按时还款造成的违约后果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违约后果包括:将会产生逾期利息以及逾期本金的罚息;产生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将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会对学生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以及申请房贷、车贷等造成不良影响。
十、联系方式
1.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2.高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356-2268931
3.高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QQ号:1306097169
4.高平市助学贷款学生QQ群:576678291(人数有限,可选择添加)
5.高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gp1306097169(务必添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