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全部返还!

政务   2024-10-09 12:19   重庆  

编者按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集中整治启动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和市委要求,迅速行动,把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突出整治重点,抓好线索处置,强力推进办案,狠抓纠风治乱,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2024年9月9日起,“风正巴渝”推出“集中整治看成效”专栏,反映集中整治以来的新变化、新成效,敬请关注。


“全村390多户人家,每家平均能退还7900多元,纪委为大家办实事,群众当然拍手称快。”近日,在渝北区木耳镇新乡村召开的院坝会上,渝北区纪委监委将追回的300余万元电梯采购款全部返还给村民,新乡村居民周莉难掩心中的激动。


此前,该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信访举报及巡察反馈问题线索,新乡村向阳居聚居点自建委员会相关人员在采购电梯过程中可能存在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收受贿赂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每户平均交了2万元,我们经过调查了解,认为电梯价格虚高,其中可能存在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情况。”该区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王海龙介绍。


群众利益无小事。电梯采购金额高达七百多万元,涉及上千名群众的切身利益,该区纪委监委认真研判线索后,由主要领导牵头包案,“室组地”联动协作,组建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在对聚居点自建委员会会长马某某、成员蒋某某银行账户资金往来进行梳理后,调查组发现二人与中标电梯企业法人,通过中间人存在大额资金异常往来。根据这一关键证据,该区纪委监委联合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在法律震慑和证据事实面前,马某某、蒋某某二人很快交代了利用组织实施电梯采购事项的职务便利,与中标电梯企业串通勾连、暗箱操作,帮助该企业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金额中标,并收受该企业好处费40万元的违法事实。


由于马某某、蒋某某系非国家公职人员,非中共党员,该区纪委监委将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新乡村党总支书记魏某某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监督管理,给群众造成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与公安机关强化协作配合,将依法追缴的个人及企业违法所得共计300余万元全部返还村民;同时,督促木耳镇对向阳居聚居点后续建设强化监督跟踪问效,并结合案件举一反三,深化以案促改促治。



“真没想到纪委帮我们追回了这么多钱,大伙商量了一下,觉得必须送面锦旗表达我们的感激之情……”不久前,木耳镇新乡村村民代表将一面印有“清风润民风 铁纪护民利”十个金色大字的鲜红锦旗送到该区纪委监委,感谢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为村民挽回巨额损失。


据了解,今年4月以来,该区纪委监委紧盯民生领域堵点难点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人员等重点对象,紧盯吃拿卡要、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靶向惩治、精准发力,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相关问题75件79人,追赃挽损各类违纪违法资金2460万余元。

市监委特约监察员点评

西南政法大学金融法治研究院院长 王煜宇


群众自筹资金、自主建设,成果由群众共同受益,对于发挥群众自治作用,推动乡村振兴具有积极意义。少数人利用负责管理群众公共事务之便,以权谋私、中饱私囊,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是典型的“蝇贪蚁腐”。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拳出击、严肃查处,有效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作者:李   亮   李   佳

责编:付真真   彭俊华

编辑:王美平

校对:周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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