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我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所有起始年级新生实施“阳光分班”

教育   2024-08-09 16:02   江西  

南昌市教育局

现公布义务教育阶段

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长效制度和监督机制,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确保生源分配均衡、师资配备均衡,维护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实施范围

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录取的所有起始年级新生(特殊教育学生除外)全部纳入“阳光分班”范围。


工作原则
1
公开原则

“阳光分班工作要做到“三公开”,即分班方案公开、分班程序公开、分班结果公开确保分班工作规范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2
随机原则

城区(含县城)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由各县区采用“南昌市义务教育阳光分班系统”进行;乡镇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由各县区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阳光分班”按照学生、班主任“双随机”原则组建班级,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

3
科学原则

 “阳光分班”综合考虑男女生比例、双胞胎捆绑等情况,确保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大体相当,师资配置合理均衡。

4
稳定原则

分班结束后,起始年级学生及班主任不得随意调整班级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由学校制定调整方案并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

重点工作
1
健全工作机制

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由各县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要结合招生入学工作实际,建立“阳光分班”工作机制,制定“阳光分班”工作方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
细化工作流程
在“阳光分班”工作开始前,各县区要指导辖区内参与“阳光分班”的各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新生总数男女比例确定班级男女比例,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合理安排起始年级招生班级数及班额数。要重点做好师资队伍建设,选定班主任并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根据年龄、职称、性别等因素均衡搭配任课教师。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完成,分班结果要第一时间公布,家长可进入“昌通码”APP、“昌通码公众端”微信小程序智慧入学平台或教育服务专区查询分班结果。对“阳光分班”后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也应严格按照相关原则和要求随机均衡分配到班。
3
强化过程监督

各县区“阳光分班”工作应邀请新生家长代表、纪检监察人员、责任督学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现场监督,实施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刻盘存档备查(有条件的县区可线上直播),确保做到阳光、透明、公开。


各县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阳光分班”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强化宣传引导、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社会疑虑,确保“阳光分班”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的监管,不得为未参加“阳光分班”的起始年级新生建立学籍(特殊教育学生除外);要主动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举报渠道,及时依法依规核查处理相关投诉举报;要结合开学检查,通过师生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实地核查,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开展明察暗访。

市教育局将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各县区要将“阳光分班”工作纳入对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年度考核指标,要及时调查处理出现的投诉举报,对于违规的学校和个人,应予以严肃追责,处理结果与学校绩效评价、班子考核等相挂钩。


来源: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
发布权威教育招考政策资讯,服务考生,服务院校,服务社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