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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定于2025年1月15日上午10时整,在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8号泊位及后方陆域二十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租赁合同》(样本)
一、标的情况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等
1.竞买保证金:300万元。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账号:75600012019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买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价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付清履约保证金(承租人须交纳成交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按照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承租人并在缴清相关价款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3.承租人需在海经区注册或迁入、办理税务登记,财政隶属关系归属海经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税收缴纳到当地。若自然人或海经区区域外企业成交的,须在拍卖成交后10天内在海经区注册成立新公司(承租人为自然人的,自然人须为该新注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承租人为企业的,新注册公司须为承租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承租人将竞得企业注册地迁移至海经区)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竞买者,则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增价式拍卖。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者,则该竞买者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的,则租赁项目信息发布延长4个周期(5个工作日),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17时止,以此类推,若延长公告期内再无人报名的,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将重新制定方案公开招租。
2、有意竞买者,于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tps://www.zjpse.com/info/list/78.html用户指引)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3、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次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新城大厦21楼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交易机构咨询电话:孙女士 0577-88550126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56398、15258045725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网站【域名为www.wzcqpt.com】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标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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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厦21楼
电话:0577-88856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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