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保鲜期”两年
▲ 当年应届生:在应该毕业的年份即将毕业或者已经毕业的学生。
▲ 择业应届生:已经毕业的学生,其毕业两年内为择业期,在此期间,毕业生可以享受和当年应届生同样的就业、升学待遇。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以近期启动的2025年国考为例,共计划招录3.97万人,其中2.67万个岗位专门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录,约占总招录人数的67%。岗位包括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职位,以及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的职位。
多地发文,
应届毕业生认定标准变了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上海多部门印发《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上海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的条件要求,明确——
▲ 去年7月,福建省人社厅率先表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等招考中,上年度毕业生具有工作经历以及社保缴交记录的,可报考应届生岗位。
▲ 今年7月,山东省人社厅等11部门发布通知:各类事业单位在发布招聘计划时,可明确“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再审核其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情况。
广西人社厅发布通知:在发布招聘计划时,明确“高校毕业生”包括近2年内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湖南省人社厅在6月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除了体制内的工作机会,一些互联网公司在今年的校园招聘中,也放宽了对应届毕业生的认定范围,将2025届校招对象毕业时间放宽至2024年1月甚至更早。
现如今是否还需要
“应届毕业生”?
中国教育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介绍——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科技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胡卫从保障平等就业的角度,呼吁取消应届生身份限制——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学术委员陈志文撰文指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认为——
来 源丨贵州教育发布、首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