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贺兰这个单位获国家级荣誉!

民生   2025-02-12 23:14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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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近日,住建部发文通报表扬2024年度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被评为“表现突出单位”。这一国家级荣誉,是对贺兰县综合执法工作的高度认可。
2024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持续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聚焦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明显改善、形象建设不断提升,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在2023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优秀案卷100%。



内外兼备“强基础”。一是紧抓党建引领“指挥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来学习、“第一遵循”来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来落实,不断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理论水平,提振干事创业信心和能力。2024年,召开党组书记讲党课3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2天,组织各类辅导讲座、参观学习、谈心谈话等廉政建设活动14次。二是紧盯纪律规矩“净化器”。以“群腐”问题集中整治、“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为抓手,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1次、邀请党校老师专题辅导2次、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讲条例1次、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场所4次,筑牢信仰之基,强化作风建设。三是紧扣强健体魄“驱动力”。开展新聘人员能力建设活动,通过军事体能训练和多场景课堂教学,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廉洁警示教育和模拟执法演练,提升职工专业素养和身体素质。



多措并举“转作风”。一是做深执法队伍“专业化”。完善事业编及编外聘用人员考核办法,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激励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落实“半日”学法及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开展行政执法培训5次、“半日”学法活动42次,执法队伍业务能力稳步提高。二是做实执法手段“标准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三室一所一栏”创建标准建设规范化办公用房,配备89台执法记录仪、19台执法车辆、2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3台无人机设备,从严落实亮证执法、行政执法全程记录等制度要求,认真做好违法案件查办工作。核查办理建筑、安全生产等方面违法案件72起,罚没款207.20万元。三是做细执法处置“制度化”。印发《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暂扣物品管理规范》,加强罚没、暂扣物品管理。对近三年逾期无人认领依法暂扣物品进行清查,通过登报公示、评估变卖等方式规范处置,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主动作为“强形象”。一是全面回应群众“关心事”。按期办理“12345”等各类平台诉求件5000余件,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9次,邀请企业代表和市民代表共600余人次实地体验、参与城市管理活动,增进“政企民”互信,进一步打通综合执法与人民群众沟通渠道,有关不文明执法的投诉明显减少,群众对综合执法队伍的评价明显改善。二是全速办好群众“操心事”。联合六部门印发《贺兰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意见》,新增投放共享电动车4600辆,延伸共享单车运营范围至德胜片区,联通贺兰县及银川市,满足群众跨区骑行需求。审核办理临时摊点281个,规范出店经营商户180家,给夜间经济发展松绑放行。开放10座24小时公厕,满足市民夜间如厕需求;美化亮化28个重点路段、节点及51座广告灯箱,全力办好事关群众生活舒适便利度的“天大小事”。三是全力治理群众“烦心事”。坚持“定岗定人定路+机动巡查”,对占道经营、违规拉运、乱倒垃圾等市容乱象进行整治,全力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环境的向往。共清理各类违规市容乱象9100余起,行政处罚10600元;办理渣土准运手续14个,检查运输车辆450余辆,查处违规拉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14起,罚没款27400元。四是全情解决群众“突发事”。顺利完成“8.08”“8.24”等防涝应急处置工作。在大风雨雪中协助群众远离危险区域、在危险来临时救助群众脱离危险、在突发汛情中坚守岗位以防行人陷入急流、在假期节日里坚持站好每一班岗,贺兰县综合执法局一直笃行不怠践行初心,尽责担当为民服务!
恭喜!再接再厉!

丨来源: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丨编辑:张明轩

丨审核:马   越

丨签审:王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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