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纵火烧山?当地回应→

政务   2024-11-20 14:01   广东  

近日

有多名网友反映称

有游客夜爬昆明东川大牯牛山

在山上烧火取暖、搞篝火晚会

还有高山杜鹃等野生保护植物被烧

引发关注



▲ 部分游客在山上烧火取暖


▲ 被烧的大牯牛山


11月18日下午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通报称

已联合区公安局、碧谷街道成立调查组

迅速启动相关调查核实工作

目前联合调查组正对生火人员

过火面积及受损植被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和媒体公布

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据了解,自2023年起,东川大牯牛山日出云海在社交平台上刷屏后,吸引众多游客前往此地看日出,后发展为一野生“景区”。


近期,大牯牛山的日出美景再次走红网络,为了观日出,不少人选择通宵夜爬。夜间气温低,山顶风大,为了避寒,有人便萌生出烧火取暖的念头。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

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

山火起因人为居多

一旦引起森林火灾

当事人不仅需要赔偿巨额费用

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故意点燃枯草引发山火



2022年3月18日,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高良乡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疑为故意放火,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为了让山上的草长势更好便于放牛,故意将上山枯草点燃引发山火陈某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烧火取暖引发火灾


2020年4月14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斗某某在沿黄公路南侧水桐树寺庙南果园附近转悠过程中觉得冷,就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把塑料垃圾、纸片、杂草等点燃烤火取暖,因风大造成火势失控,导致林地被大面积过火,过火总面积43.2亩,其中林地32.8亩。因构成失火罪,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相关法律

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2001年)对森林火灾案件立案标准是这样规定的:


1、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2、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放火罪和失火罪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一款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失火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二款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对于过失引起火灾但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特别提醒

当前正值我省森林特别防护期,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省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烧蜂、熏蛇鼠;禁止烧山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果园草等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经当地政府批准,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更多森林防火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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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九派新闻、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消防、湖北消防、中国森林草原防火

▌创编: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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