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5年1月24日起,正式启用 1台 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现将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示:
一、设备类型:车载视频设备
二、车载种类:警用摩托
三、车辆号牌:鲁E9121警
四、抓拍范围及交通违法行为:广饶县辖区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违反禁止标线、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本报法律顾问:山东汇研律师事务所 王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