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送达吴京与大连北岛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岛冷饮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内容显示,吴京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生产带有其肖像、姓名的宣传广告及宣传品,停止使用并回收、销毁所有带有吴京姓名和肖像的宣传品及宣传广告等,删除网络侵权链接,判令被告向吴京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吴京经济损失200万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2.5万元。
据此前报道,多家企业因侵害肖像权、姓名权与吴京产生过纠纷。其中不乏商家突出剧照中的“吴京”,来营销获利的案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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