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前夫留下的房子陪嫁给了女儿,再婚老公知道后,问我给他女儿准备了什么,我说10000,他怒:凭什么我女儿这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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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李再婚那会儿,都是四十多岁的人了,经历过生活的风风雨雨,本想着能找个伴儿,一起安安稳稳地过后半生。没想到,这再婚的生活,远比想象中复杂得多。
我和老李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我前夫因病去世,留下了我和女儿相依为命。老李也是,他妻子车祸走了,留下个女儿。我们俩情况相似,又都觉得对方挺靠谱,处了一段时间后,就决定结婚了。
再婚之前,我们也考虑过很多问题,比如孩子的接受程度、生活习惯的差异,还有就是财产问题。老李的女儿小莉,和我女儿小雅,都挺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她们对我们的婚事没太多意见,但在财产问题上,却显得格外敏感。
小莉提出,要我们签署一份协议,内容是我和老李各自的财产,将来都要留给自己的亲生女儿。我当时觉得,这要求虽然有点过分,但也能理解。毕竟,孩子们都大了,有自己的打算。而且,我前夫留下的那套房子,价值不菲,我自然是想留给小雅的。老李呢,他也有一些积蓄和财产,留给小莉也是应该的。
于是,我们找了个律师,签署了那份协议。协议签好后,我和老李都松了一口气,觉得这下总算是解决了一个大问题。我们开始了新的生活,一起买菜做饭,一起散步聊天,日子过得还算舒心。
然而,平静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问题出在我前夫留下的那套房子上。小雅要结婚了,男方家里条件一般,买不起房子。我就想着,把我前夫留下的那套房子给小雅当陪嫁。这样一来,小雅在婆家也能挺直腰杆,不用受委屈。
我把这个想法跟老李说了,他当时没说什么,只是沉默了一会儿。我以为他是同意了,毕竟我们之前已经签署了协议,各自的财产各自处理。于是,我就张罗着把房子过户给了小雅。
没想到,这事儿却成了我们婚姻破裂的导火索。那天,老李突然问我:“你给小莉准备了什么?”我一愣,说:“我给了她一万块钱啊。”老李一听,当时就火了:“凭什么我女儿就这么点儿?那套房子呢?”
我解释道:“那套房子是我前夫的,本来就应该是我闺女的。我们签署的协议里,也没说我不能把房子给小雅啊。”老李却不听这一套,他坚持认为我这样做不公平,说他女儿吃了大亏。我们俩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越吵越激烈。
最后,老李摔门而去,留下我一个人在屋里抹眼泪。我怎么也没想到,会因为这事儿闹成这样。后来,老李再也没有回来。他打电话跟我说,他无法接受我把房子全部给小雅,说他感觉自己在这个家里就像个外人。
我试图挽留这段婚姻,但老李的态度很坚决。他说,他可以接受我把一部分财产给小雅,但无法接受我把所有的东西都给她。他觉得自己的女儿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而作为父亲,他不能坐视不管。
我真心举得他就是年轻人口中说的又当又立。我直接答应了他的离婚。
看着他因为我的同意而错愕的表情,我只感觉到可笑,原本都是奔着搭伙过日子去的,没想到他还想要用离婚逼我给她女儿平分房子。
我们最终还是离婚了,我被女儿女婿接过去一起生活,他们都很孝顺,这样的日子比要伺候丈夫要好多了。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