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返还公告
为保障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区牟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返还,公告如下:
崇川分局办理牟某被诈骗案中查明:2024年9月3日,被害人牟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中国银行6217850200019079541,户名: 吴红福,崇川分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返还被害人牟某54050.55元人民币。
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警官
联系电话:15651380786、0513-83517019
联系地址:崇川区虹桥路99号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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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高新楠 审核:池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