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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
已经开始啦!
今年活动以
“发放助学资金”与“开展勤工助学”
双帮扶模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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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在校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专科)或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的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职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向其所在单位工会申请助学金,时间截至8月5日。
石狮市2024年
金秋助学活动的助学对象
包括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中“一般性慰问对象”的一至三类和纾困帮扶对象、已纳入全国总工会帮扶系统的在档困难职工家庭,以及爱心单位(人士)指定的认助对象。今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未就业的,可纳入勤工助学范围。
“一般性慰问对象”的一至三类包括
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24个月内)或残疾、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较重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且符合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务工地低保标准3倍(含)的职工家庭;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疫情、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
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因停(减)发工资而造成生活暂时困难且符合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务工地低保标准3倍(含)的职工家庭,以上均按“边缘从宽”原则进行认定。
纾困帮扶对象
指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家庭。
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包括家庭成员的工资、奖金、退休金、政府各类补助补贴、经营投资性收入等)在务工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且符合“(家庭月收入-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重大意外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等家庭月支出)/家庭总人口≤务工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
家庭成员、家庭总人口原则上根据民政部门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成员认定条件进行认定。
今年助学标准
继续实行分类补助办法
“一般性慰问对象”一至三类的子女,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中专的,一次性发放每生助学金6000元;就读高中的,一次性发放每生助学金2000元。
“纾困帮扶对象”及纳入全国总工会帮扶系统的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中专的每生给予一次性助学金8000元,就读高中的每生给予一次性助学金3000元。
“结对助学对象”根据爱心单位(人士)意愿执行助学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
除了按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助学资金,今年的助学活动还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网络优势,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给予适当岗位补贴。
对于参加勤工助学的学子
由工会按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有发放薪酬的,每人不超过150元/天(3000元/月);用人单位未发放薪酬的,每人不超过200元/天(4500元/月);尚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参加工会勤工助学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勤工助学岗位补贴不计入年度助学金标准总额。同时,还可为勤工助学对象投保人身意外险、发放适当的跨区域公共交通费用补贴等。
市总工会要求
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困难职工的
摸底排查力度
符合条件的职工子女
要及时纳入助学范围
•
尤其要关心关爱苦脏累险岗位一线职工、因公牺牲民警、困难民警等群体,了解其子女的就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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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点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子女,及时走访了解,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助学档案,并予以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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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一步丰富助学形式,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劳模企业、爱心企业、职工疗休养基地、工会驿站等,设立勤工助学实践基地,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暑期勤工助学岗位,增强其劳动意识,鼓励其通过劳动提升能力增长才干,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
助力追梦学子乘风破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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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庄玲娥
石狮市融媒体中心·石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