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苏州市政府研究决定
从2024年7月1日起
我市提高
社会救助、困境儿童和残疾人
两项补贴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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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来源|苏州民政
编辑|曾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