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师编制,内蒙古最新发布!

文摘   2024-09-08 21:01   内蒙古  
9月6日,记者从内蒙古教育厅获悉,在教师管理制度方面,内蒙古分类推进教师管理改革。
基础教育方面
实现教职工编制按需动态调整
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推动教师自然减员与招聘补充有效衔接。在全区33个旗县(市、区)启动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建立编制“周转池”,实现教职工编制按需动态调整。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向扎根基层教学一线和育人成效突出的教师给予制度倾斜。严把教师“入口关”,将教师资格考试纳入全国统考,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高等教育方面
增加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编制
实施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按“编制数+控制数”为14所高校核定岗位总量2万余名,增加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编制。全面下放高校职称评审自主权,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启动实施高校新入职教师助教制度,对新任教师在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职业教育方面
制定“双师型”教师标准和认定办法
深化“双师型”教师队伍改革,制定“双师型”教师标准和认定办法,“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57.8%,超过国家规定50%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校企紧密合作,仅2024年上半年职业院校聘请1727名企业技术人员到校兼职,326名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兼职。



丨来源:北疆新闻

丨校读:王文艳

丨责编:李雨洋

丨审核:舒雨

丨终审:前达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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