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发部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的公告

文摘   2025-02-02 17:32   北京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开展年度确认工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多方联系仍有9位优抚对象未进行年度确认(名单附后),请尽快与本人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兰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539-5217005,补充完善数据核查和年度确认资料。


自公告后60日内如仍未能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自下一个月起暂停发放抚恤补助金。


附件:2024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名单


兰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3日

附件:

2024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名单
属地行政区划姓名出生日期
城关黄秀平19621226
城关苏云献19620703
城关于涛19710403
城关褚峰19810109
兰陵镇李金刚19630510
长城镇赵崇高19430307
向城镇谢金玉19610829
庄坞镇吴俊杰19580404
庄坞镇刘义196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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